第一章 初见(1 / 1)

九十年代末,那个时候的自来水公司是国有企业,林小婉的妈妈周云仙便是自来水公司的一名抄表收费员,因为年纪大了,所以每逢抄表的时候就叫小女儿林小婉帮忙抄表收费,和她一组的同事共有二位,一个住在市区的叫王云,三十多岁,精明能干,以前周云仙自己抄表的时候,她很是照顾她,还有一个姑娘叫张萍,二十三四岁左右,脸上虽长了一点点雀斑,但是因为特别爱笑,所以那点雀斑并未带来负面的效果,给人第一印象就是很憨厚可爱的感觉。

林小婉代替周母和她们搭班的时候,王云很喜欢她,觉得小婉做事肯干,不像时下的年轻人做事浮燥,张萍和林小婉的年纪相仿,所以很快便熟识了,没过多久,她们便打成了一片。

林小婉今年二十岁,鹅蛋脸,五官很精致,配上一点婴儿肥,额上有个美人尖,从小家里人直夸她长的好,可惜与学习无缘,只混了个中专毕业,父亲托人在附近的企业给安排了个正式工作,做了个技术工人,在那个年代,也算是一份不错的工作,平日里除了每个月帮妈妈收下水费,跟闺蜜压压马路,再没事就宅在家里看小说,在单位里虽说谈不上很有进取心,但该做的工作还是能积极完成的,日子倒也过得轻松自在。

林小婉是个随性而又固执的人,她从不烂交,但是又喜欢玩,所以她有固定的圈子,固定的玩伴,毎次出去玩,她都喜欢aa制,这既是让有些人喜欢,也让某些人头疼,所以即使美貌如她,身边不缺乏追求者,但因处事分明,让人没有可趁之机,到目前为止还是形影单只,孤家寡人一个。

林小婉同一个科室的傅小英,是她最好的闺蜜,俩人就像个连体婴儿,就连平日里买衣服俩人都是同款的,除了晚上睡觉,几乎天天粘在一起。就连她们俩的名字也老是被别人混淆叫错,傅小英身高一米六四,戴副眼镜,长相甚是秀气,一眼看上去给人的印象很斯文,其实很活泼,林小婉常说她就是个“斯文败类。”

午间休息的时候,林小婉和傳小英一同来到公司顶楼,顶楼的左侧有个五平方米左右的小机房,里面有储备电源、是用于公司大楼停电时候的备用电源,由于小阁楼占据了一点面积,阳台显得有点拥挤,如果楼上没有其他人也在此休息的话,俩个人的空间是足够的,因为身在最高处,四处没有遮挡物,微风吹来,弄乱了林小婉的一头秀发,她稍稍整理了下头发,与傅小英并肩站在一起,姿态随意,环视了周围,整个县城的繁华尽收眼底,感觉很是惬意,公司的大楼在当时也是首屈一指的,只有最高,没有更高。

“跟你说个事,刚公司下了个文,这个月公司要组织个大专的函授班,拿到证书就能加薪了。”傅小英兴奋的说道。

“这是好事呀,每个月的工资都不够花”,林小婉埋怨道。

“谁说不是呢,关键要过关才行呀,得想个法子过了这一关”傳小英念道。

培训那天来了五六十号人,大家都年纪相仿,每个人领了函授的资料,看到那厚厚的书籍,俩人对视了一眼,直呼脑瓜庝。

“看样子,这次只能出杀手锏了,你看到左边最后一排倒数第一的那个男孩了吗?他父亲跟总经理关系特好,咱们跟他套个近乎,说不定,嘻嘻,你懂的”傅小英奸笑着。

那男子看上去大概跟自己年纪相仿,甚至可能还小一点,清清瘦瘦的,单眼皮,但是眼角有点厚实,谈不上英俊,但称的上清秀,上穿件白衬衫,配上一条西裤,虽然只是坐着,但给人的感觉很内敛。

“我们又不认识他,怎么好意思去搭讪,”林小婉悻悻地说道。

“这不是有我吗,他和我哥是师兄弟关系,以前我在外省读书,放假的时候见过他几次,但没说过话,如果叫他帮忙的话,应该没问题吧,不看憎面总要看佛面吧,”,傅小英越想越觉得有戏。

放学后见大家走的差不多,傅小英拉着林小婉来到陈志的桌前,说道“嗨,你好!我叫傅小英,我是傅小标的妹妹,她叫林小婉,我们想问你件事?”

陈志抬起头看了一下,怔怔的望着她们说:“哦,什么事?”

“是这个样子的,这次考试不是公司组织的吗?大家都说你和老总的关系特别近,我是想说考试前能不能提前拿到试卷资料呀,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分享一下?”傅小英讪讪的说道,林小婉也尴尬的笑了笑。

陈志抬头看了她们一眼,继续不紧不慢的收着书本,回答道:“不好意思,帮不了你们,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上课时把老师说的重点多看一下,我想就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说完他就走了。

什么人嘛,拽的个二五八万的,一点礼貌都没有,回去非跟我哥说去。

林小婉说道:“走吧,估计他真没辙,”

傅小英就跟嫣了的黄瓜一样无精打采,指望走捷径的想法就这样不了了之。

一个星期之后的一天,放学后因为人太挤了,林小婉不小心踩到一个同学的脚,连声说:“对不起”。

被踩的男孩叫李星,比林小婉大两岁,外乡人,有着一头自然卷,笑起来很是憨厚,憨厚型的人对于林小婉来说,那就是免疫品种,很容易放松警惕的,可能因为自己性格太随性了,所以她不太喜欢复杂的人。

李星连忙说:“没事,又不痛,我也踩过别人,你不用放在心上”,看到李星这语无伦次的劝慰,林小婉忍不住卟哧一声笑了出来,傅小英听了更是哈哈大笑,说:“李星你真逗”,李星摸摸后脑勺憨憨的笑了笑,后来她们边走边聊,很是投机,感觉认识了很久,这大概就是眼缘吧。

从那以后她们中间又多了一个伴,李星每次放学的时候总会等她们一道走,林小婉是属于被小说中毒了的那种,在她的意识当中未来的异性人选,必须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而且稳重踏实,最好能比她大个七八岁,能爱她宠她的人,所以李星在她眼里充其量只能算一哥们。

偶然间去李星办公室玩,发现陈志和他是一个科室的。

傅小英初见陈志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为上次的事别扭着。

陈志也有点尴尬,便找了些话题,还主动端茶倒水的。

年轻人拉开话题,聊了几句,刚才尴尬的氛围自然就慢慢的变淡了,傅小英见陈志放低姿态,心中的那股恶气便消散了,而陈志也不见初见时的寂静,说到开心时偶然也会听到他独特的笑声。

城里“开心果”歌厅和“绿洲舞厅”成了她们经常出没的场所,那时候的歌厅是按桌点歌,按曲收钱的,而舞厅只是时下的十三步和十四步及慢三、慢四、中三、快三和简单的交易舞。

每逢周六或周日,他们便约上她们一起到附近单位的食堂或者到李星的出租房随便炒几个菜大家伙边吃边聊,晚间偶尔去唱个歌或跳下舞,可以说他们那段时间几乎是隔日不隔星期的见面,感情是飞跃的增进,但也只限于普通的朋友关系。,

林小婉单纯的脑子里没有半点的杂念,只是单纯的玩着,而且她很固执,大家对她的爱情观也大都知晓,所以也从未出现过异常尴尬的局面。

有时候林小婉觉得傅小英对陈志是有好感的,但是又没有明显的表现,所以她也没擢破。

傅小英且道陈志和林星俩人对林小婉皆有爱幕之心,但她也知道小婉的心结,也只是说说而已。

陈志是个农村长大的孩子,父亲靠相面为生,在当地颇有名气,母亲是个典型的农家妇女,一个哥哥,三个姐姐和一个妹妹,他在家里排行第五,比小婉她们还小一岁,但是平日里讲话滴水不露,俨然一个很成熟世故的人,这也许就是区别于李星的,所以在平日里对陈志的感觉会更慎重一点。

之所以说陈志和公司老总关系近,原因在于老总为官多年,一直顺风顺水,他认为之所以好运不断,是因为陈父能帮忙避邪去灾,才得以官运亨通,因此他很敬重陈父亲,并奉他为上宾。

陈志从第一次见到林小婉,他便喜欢上了,感觉她身上好像涂了一层亮丽的色彩,让人不自觉的想靠近,可是她太独特了,独特到不得面对自己的自卑,就像他们明明站在一起,但是给别人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层次,她跟自己认识的姑娘完全不一样,她张扬,亮丽,尤其是她的眼睛,感觉会说话一样,当她第一次走近自己的时候,不自主的有点窘迫感,初见面那次她们提的要求,自己确实无能为力,当时只想着能快速逃离这尴尬的场面。后来因为李星的关系熟识了,她发现她其实很好相处,偶然间会有点大小姐的脾气,这应该和她的生活环境有关,她很仗义也很直爽,每次的聚会产生的费用,她都是要求平摊,不占半点便宜,陈志对她的关注越来越频繁,他常常会不自觉地盯着她看,她的一颦一笑总是能引起自己的注意。

林小婉有时侯也对上陈志看自己的眼神,那是痴迷的,甚至有点宠溺的感觉,然后嘴角有些微微的上扬。

陈志的眼里,林小婉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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